2012年12月31日 星期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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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

由外而內揀選 觀察環境再看屋況


由外而內揀選 觀察環境再看屋況




買屋停看聽
購買中古屋學問多,無論是從環境、交通、機能、屋況,甚至到購屋前的理財方式,缺一不可。本期《好屋王》將帶讀者從各面向評量購屋步驟,並避開「地雷屋」,還能精打細算買到好房子。
採訪╱周承諺 攝影╱林林

民眾可依自身的需求評估生活商圈的交通、生活、採買的便利性。

封面故事
想買到心目中好房,事前準備功課不可少,再加上每個人買房條件不同,還有許多不得不注意的看屋重點。專家建議,看屋時採「由大到小,由外而內」的原則,從觀察環境、交通、機能,再細部檢驗屋況,就可有條不紊的逐一篩選。採訪╱周承諺 攝影╱林林 

室內坪數是否短少,民眾可攜帶捲尺實際測量室內長、寬度是否符合平面圖。

東森房屋執行副總吳駿杰表示,看屋首重住家周邊環境,可從物件位於住宅區、工業區或者是重劃區、商業區做簡單區分。一般而言,純住宅區公寓、華廈居住品質較優良,是購屋首選。若物件位於工業區旁,則必須考量噪音、與車流量大等問題。因此,觀察物件周邊環境是否符合自住要求,是挑選的第一步。 

相同物件可能接受委託多家仲介銷售,民眾貨比三家不吃虧。

留意嫌惡設施

看完環境後,民眾還得至物件周邊「巡視」或「登高望遠」。主要是觀察中古屋周邊是否存在「嫌惡設施」。大多數人詬病與電塔、加油站、墳墓等嫌惡設施為鄰。吳駿杰表示,電塔、加油站等設施會影響到屋主身家安全,若住家旁有墳墓,更常犯中國人的風水大忌。
建議民眾除多觀察住家周邊的小巷弄外,還可以上頂樓以鳥瞰方式,確保嫌惡設施沒有「隱藏」在巷內,或被高樓遮住。
物件所在區段的交通機能也很重要,民眾須留意社區周邊有無大眾交通工具、交流道、快速道路,可能影響民眾上下班通勤時間,對生活品質容易造成干擾。另外,也須考慮社區周圍道路是否為主要幹道、車流量大,不僅尖峰時刻得面臨塞車問題,人員出入也須留意交通安全。 

注意周邊是否有加油站、宮廟等嫌惡設施,以免影響日後居住品質。

觀察壁面裂縫

住商不動產法務協理吳光華建議,民眾選購房子時,方圓700公尺內的距離,最好能有便利商店、市場、大賣場,如此步行可達,就不須大老遠的開車出門採買。
檢視完周邊環境機能後,民眾須注意屋內細節。吳駿杰表示,中古屋最令人頭痛的瑕疵為漏水問題,民眾看房時務必要檢查維修孔,並觀察牆壁是否有色彩不均勻處,這些都是漏水的跡象。
另外,看屋時民眾可以帶著水平儀器,或是1顆乓乒球,放置地面,就可以測量房屋是否傾斜,也須留意樑柱、壁面是否有裂縫、鋼筋外露等可疑的結構問題,多方檢查才能避免買到瑕疵屋。 


【看屋檢視清單】
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 


房東疏失或故意 房客遭竊才能究其責


房東疏失或故意 房客遭竊才能究其責

最好入住換鎖待退租再換回 確保安全

 
分租套房出入較複雜,房客入住時可換鎖,待退租時再換回原鎖以提高安全性。王建棟攝
【潘姿羽╱台北報導】部份上班族或大學生為了省錢,租金預算較緊,可能以租金較低廉的分租套房、雅房和舊公寓為首選,但此類物件若疏於管理較易遭宵小侵害,反造成安全疑慮。專家建議,租屋簽約前最好和房東溝通為租處加裝防盜設備,若發現失竊應立即報警處理。

多數租屋族遭遇偷竊會希望盡快釐清責任歸屬,找出負責人賠償損失,曾發生有房客因被偷竊而要求房東賠償或要求提前解約。 

門鎖故障房東應修繕

好房網協理鄭惠文指出,房東的義務在於確保租賃物完整出租並負修繕責任,但租處遭竊不是房東的權責,除非房客可舉證竊案的發生屬房東過失或故意才導致,否則房東不須為竊案賠償。
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表示,即便房客發現窗戶、大門甚至監視器有損壞隨後發生失竊案件,房客想要究責房東,可依《民法》第184條:「房東如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房客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」。但是,房客必須證明「房東出於故意或過失,而沒有在一定期限內處理修繕問題」、「房東未盡修繕責任和失竊有因果關係」。
由於竊賊常持有萬能鑰匙,房客很難證明竊賊是因窗戶、大門損壞而有機可乘,要舉證竊案是因房東過失非常困難。馮麗芳建議,發現租處遭竊時立即報警才是上策,由警方調閱監視器較妥當,租屋簽約前也應查看周邊環境是否安全,事前預防比較重要。
她表示,舊公寓1、2樓和頂樓加蓋等物件較有安全疑慮,因小偷翻牆、破壞門鎖便可進入行竊,部分建物1樓設有遮雨棚,竊賊也容易攀爬至2樓破壞窗戶入侵,頂樓加蓋是公共空間,無法過濾進出人士。 

遭竊立即報警是上策

馮麗芳表示,若簽約前房東沒有承諾加裝鐵窗、監視器,簽約後房客才提出要求,房東有權拒絕。因此簽約前先與房東溝通是否加裝防盜裝置,並避免承租分租套房、分租雅房等出入人員較複雜的物件,才能有效降低安全疑慮。 
租屋處周邊的路口設有監視器,對租住者較安全。
簽約前先檢查大門門鎖是否故障,若有問題應要求房東修繕。

【租屋防盜預防術】

◎承租路口有監視器的物件
◎選擇有警衛的社區
◎避免承租頂樓加蓋物件
◎簽約前檢查大門門鎖是否堅固
◎入住後自行換鎖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 

違建屋OUT! 使用執照比對空間自保


違建屋OUT! 使用執照比對空間自保

地下室陽台露台車位藏陷阱 留意二次施工名目

 
陽台外推雖可增加室內面積,一旦被檢舉將遭拆除。林林攝
【周承諺╱台北報導】民眾買房最怕買到違建屋,運氣不好的話,可能入住就遭舉報拆除。實務上,不只中古屋,即便民眾購買新成屋,也有買到違建的風險。法律專家建議,購屋時最好向業者要求檢視使用執照,比對各空間是否符合使照規範,若有不符的情形,就可能為建商擅自增建或改建,於法就是違建。
買停車位同時可以請業者出示使用執照,確定停車位型態。
建商蓋房子都須遵守法規,取得建照後按法定的建蔽率、容積率,合法建造樓層高度及每層樓的坪數面積。舉例來說,建案所在區段建蔽率為75%、法定容積率為300%;若基地面積為100坪,則可蓋的建築物每層最多75坪。容積率為建物可興建面積,以300%除以建蔽率75%,建築可蓋到4層樓高。在建案完工後,經業者申請,政府將核發建物使用執照。
有些不肖建商為了增加室內坪數、吸引民眾購買,會在取得使用執照後,利用增建、改建等「二次施工」,改變建物各空間原本的用途。最常見為「陽台外推」,就是建商將原屬於陽台的面積改建為客廳面積的一部分。經過這種手法「創造」出的室內坪數,因未經申請核可,就屬違法,一旦遭到檢舉將被視為違建,遭公權力拆除。 

坡道變機械 產權扯不清

立詳法律事務所律師張建鳴表示,違法的增建、改建也常出現在社區大樓的地下室,曾有建案的管道間遭改建為停車位,違規使用。也有建商為了增加車位數量,將原本的「坡道平面車位」部分改成「坡道機械車位」,民眾若購買後才發現,同樣可能遭到舉報拆除。

舉例來說,有業者將原先面積較大的「坡道平面車位」,切割改成面積較小的多個「坡道機械車位」,如此一來,原屬坡道平面車位的土地持分,將變成多人瓜分。按合法的產權登記,買到被改建坡道機械車位的民眾就可能侵佔到其他住戶的產權,產生糾紛。

張建鳴表示,消費者在購買新成屋時,可以觀察室內空間使用用途,是否符合使用執照規範,特別注意地下室及陽台、露台空間。若買中古物件,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表示,民眾可請賣方出示買賣契約書,或提供建物謄本上的建物面積,或者是現狀說明書,有助釐清屋況是否合法,保障權益。 

【建築專有名詞】
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 

【使用執照報你知】

˙定義:建築物建造完成後應請領的執照,其中規定建物空間的使用用途、建蔽率與容積率
˙說明:大部分建案領取使用執照時,建築物完成度約90%,多數僅餘庭園造景、室內油漆、衛浴設備未完成
˙常見糾紛:建商利用增建、改建方式進行「二次施工」,因增建或改建的建物沒有使用執照,一旦遭檢舉極有可能被拆除,常見增建的設施有陽台、露台、停車格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 

2012年12月8日 星期六

HTC J相機功能強


HTCJ主打的就是相機功能強

2.0光圈,28mm廣角鏡頭

1.快速相機啟動
2.99連拍
3.HDR
4.一邊錄影一邊拍照功能
5.團體人像(完美的團體照)
6.拍攝全景相片
7.錄影防手震





CAMERA WITH HTC IMAGESENSE™




  • 800 萬畫素彩色相機,自動對焦,配備LED 閃光燈與BSI感應器 (提供效果更好的低光源拍攝)
  • F2.0 光圈 與 28mm廣角鏡頭
  • 可錄製 1080p HD 高解析影像
  • 130萬畫素前鏡頭,視訊通話時支援720p高解析影像
  • 內建獨立影像處理晶片ImageChip™
  • 可於拍攝 HD 影片的同時拍攝照片
  • 連拍功能可連續拍攝多張照片
  • 自動智慧閃光燈
  • 錄影防手震功能
  • 高品質慢速錄影與播放

頂加 露台約定專用 須經住戶全同意

頂加 露台約定專用 須經住戶全同意


 

頂樓加蓋多數為「約定專用」,民眾購買前須確認使用權利。范厚民攝

【周承諺╱台北報導】民眾買屋除了注意所購買的室內坪數外,對社區內的各項設施是否為個人或社區住戶共同使用也該搞清楚。法律專家表示,社區最常發生的糾紛為頂樓加蓋的「約定專用部分」,若民眾購買頂樓、頂加當包租公,卻遭樓下住戶反對,就會發生頂加無法使用的窘境。


陽台為「專有部分」,多數狀況下由住戶單獨擁有使用。

社區的空間依使用權利可分「專有部分」、「共用部分」、「約定專用」與「約定共用」4種。

「專有部分」,屬於社區住戶「個人使用」的區域,指的是住戶室內 客、餐廳、房間與陽台等建物。

共用部分則不屬於住戶個人所擁有,像是樓梯、走廊、通往大廳的走道等範圍,屬於社區住戶共同使用。



空間使用權辯分明

詳讀「現況說明書」

民眾最須釐清的是「約定專用」部分,通常指的是社區部分設施經過住戶、管委會的同意,該設施由特定樓層住戶所使用的區域。常見的為頂樓住戶可使用頂樓天台、頂樓加蓋區域,1樓住戶則可使用1樓庭院、地下室。

許 多民眾選擇購買中古公寓,會挑選購買有頂樓加蓋的頂樓戶別,圖的是可以增加室內使用坪數,或將頂加隔間出租,自用收益一舉兩得。但在購買頂加前,民眾一定 要詳讀屋主或仲介提供的「現況說明書」,內容是否標註頂加部分為「約定專用」,這項標註代表頂樓住戶可使用頂加,民眾才能安心購買。

立詳法律事務 所律師張建鳴建議,民眾可向賣方索取「約定專用同意書」,上面由全體住戶簽名同意頂加可供頂樓住戶使用,即可保證買方使用頂加權利。

不過,張建鳴表示,曾 發生過民眾買了頂加戶尚未入住時,社區內搬來的新鄰居不同意頂樓住戶繼續使用頂加。若發生這種狀況,可先與新鄰居協商,實務上也有走上法院的案例。一般情 況下只要買方曾取得全體住戶同意,就可繼續使用頂加空間。



約定專用的糾紛與預防之道

公寓1樓庭院惹議

住 商不動產法務協理吳光華表示,民眾若是購買中古公寓的1樓,也須特別留心。部分老舊公寓1樓前方設置庭院,在「約定專用」的前提下,1樓庭院大都是1樓住 戶單獨使用,若「現況說明書」沒有標註1樓庭院「約定專用」,表示社區內的任何住戶都能輕鬆的進出中庭,將影響1樓住戶隱私。民眾買屋前,必須多加檢視相 關文件以確保權益。 

2012年12月2日 星期日

全球一動wimax最近晚上速度有改善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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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人員昨天剛完成這一階段的網路優化, 速度應該已經改善了, 請再試試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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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捷運行進時也有wimax那就更好了,再來才是再擴大區域


全球一動wimax試用

破解中古屋交易盲點 防糾紛


破解中古屋交易盲點 防糾紛

民眾簽約前應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,避免因自身疏忽引起糾紛。
封面故事
中古屋不僅房價相對便宜,買方也可直接檢視房屋結構、管線等屋況有無問題,因此成為民眾購屋的主要市場。但專家提醒,民眾買屋前仍應先了解中古屋交易時牽涉的契約條文與責任,避免因溝通不良引起糾紛。
採訪╱潘姿羽 攝影╱王建棟

內政部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均公布定型化契約書範本,民眾可事先上網瀏覽以瞭解契約內容。
民 眾購買中古屋時,通常透過仲介業者當中間人,直到買賣雙方都談到合意的價錢才成交。但市場上常有買方因故取消交易卻拿不回斡旋金,或者買方與仲介對服務費 的理解不同等爭議。民眾若有疑慮,應善用契約審閱期仔細閱讀條文,也可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、內政部所提供的消保法規與定型化契約範本,了解保障自身權 益之道。


仲介業者的收費標準在法律條文中均有明訂,向買方收取服務報酬不得超過成交總價2%。

片面毀約恐沒收斡旋

由於房屋買賣金額高,仲介與屋主交涉時,會請有意願的買方在確認出價後支付一筆「斡旋金」,以展現購買誠意,再交由仲介協助議價。當買賣方對成交金額達成共識後,這筆斡旋金便轉成「定金」交給賣方。

東 森房屋港墘捷運加盟店店長邱婉琍表示,仲介與民眾簽訂契約書時,應告知斡旋金的用途,以及違背契約應負的罰則等權利義務。當民眾對條文有疑問,也可在審閱 期內提問。她指出,多數斡旋金的糾紛是因民眾不清楚契約效力,例如,斡旋單上若註明「契約有效期間內不得片面撤銷」,那就表示買方若撤回議價,斡旋金就可能被沒收。

台灣房屋加盟事業總部法務處經理汪靜雯表示,除非契約另行約定,否則買方在仲介回報成交之前,有權撤回議價。不過常有仲介已和賣方回報 成交,卻未即時告知買方,若在此時,買方先撤回購買意願,就容易造成糾紛。

汪靜雯指出,斡旋金轉成定金後便視為成交,若買方取消交易,賣方有權依《民法》 第248、249條沒收定金;相對的,賣方若欲取消交易,必須加倍返還定金給買方。

要約書後違約付3%

民眾透過仲介業者出價協商時,除簽具「斡旋單」,也可選擇以「要約書」的方式進行議價。「要約書」在成交前不須支付任何金錢,但違約時必須付出成交總價3%作為違約金,須注意這筆違約金有時可能大於斡旋金的金額,兩相比較各有優缺,買方可視情況加以選擇。

一 般民眾買房經驗有限,對於交易過程中的各種法規、契約當然陌生,但,事前多做功課可以避免吃虧。汪靜雯表示,內政部網站可查到房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,民 眾可先了解合約內容,簽約時有疑問也應馬上提出。此外,仲介服務費也有規範,房仲對交易雙方收費各以買方2%、賣方4%為上限,民眾在與房仲簽約時就應確認服務費的比例,交易過程中若有各項支出、額外的約定,也應留存書面證明,避免日後發生糾紛。

2012年不動產交易糾紛案例

斡旋金VS要約書

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property/20121201/34675741/%E7%A0%B4%E8%A7%A3%E4%B8%AD%E5%8F%A4%E5%B1%8B%E4%BA%A4%E6%98%93%E7%9B%B2%E9%BB%9E%E9%98%B2%E7%B3%BE%E7%B4%9B

買房簽約階段 善用契約審閱期保權益


買房簽約階段 善用契約審閱期保權益

 
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簽約前,得享有一定期限的契約審閱期。
封面故事
買房進入簽約階段,多數民眾面對密密麻麻的契約條文可能一個頭兩個大,雖然白紙黑字的契約文字生硬,民眾千萬不可一知半解,影響自身權益。專家建議,應善用「契約審閱期」詳閱契約,避免日後產生糾紛。採訪╱潘姿羽 攝影╱王建棟

簽約當天應調閱土地及建物謄本有無限制登記,以免滋生事端。
房屋買賣牽涉產權移轉、瑕疵擔保等責任,更是動輒數百、上千萬元的大金額交易,因此,民眾在簽定交易契約時更該審慎。住商不動產總部加盟行政處協理吳光華指出,透過仲介買賣房屋時,民眾與仲介簽署的合約,如斡旋單、要約書、委託銷售契約書等皆為定型化契約。


簽約注意事項

提供30天審閱期

由於定型化契約為單方製作,通常對立約者較有利,因此,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1條便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提供消費者30日內的審閱期。買賣方透過仲介交易所簽訂的「委託銷售契約書」和「購屋要約委託書」,也具備至少3天的契約審閱期,民眾應善用審閱期了解契約內容和效力。

《消 費者保護法》第11條也載明若企業經營者未提供契約審閱期,消費者事後可主張條款不構成契約內容,也就是該條款不成立。但吳光華提醒,主張無效的條款必須 是定型化契約內原有的制式條文,假如消費者在與仲介業者簽約時,另訂個別磋商條款,即代表消費者理解該條款含義,事後無法主張條款無效。

放棄審閱須證明

買 方有時看到好的物件,會急著想要簽約購買。吳光華表示,消費者可以拋棄審閱期、立即簽約,但這種作法可能影響消費者權益。他建議消費者再怎麼心急,也應逐 一確認有無需要修正的條款。坊間也曾發生消費者簽約後,才提出有條款對自己不利而主張無效,因此部分仲介會請急著簽約的消費者簽具「放棄審閱期」的證明, 以免日後發生爭端。

【其他樓層地下室 看屋不可漏】

為 了確保居住品質,民眾買房前會到現場確認屋況是否良好,但部分屋主會透過裝潢遮掩漏水痕跡、牆壁裂痕,塑造屋況無瑕疵的假象。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 理張欣民提醒,看屋時除了觀察物件本身,也要到社區其他樓層和地下室看看有無水泥塊掉落、牆壁斑駁的狀況,並在物件周邊晃晃了解環境。

實地走訪周邊區域

藉由實地走訪物件周邊區域,可了解生活機能,也可能發現隱而不顯的嫌惡設施。張欣民表示,每個人忌諱的嫌惡設施不同,有些人不喜歡夜市、小吃店,可能會造成噪音或空氣污染,有些人則忌諱殯葬業、福地或廟宇,這些唯有現場查看才能發現。

雖 然成屋買賣中有《消費者保護法》、《公平交易法》等法規保障消費者權益,若買方看屋時不夠仔細,忽略牆壁龜裂、鋼筋外露等可直接觀察到的瑕疵,專家表示, 從實務上來說,明顯未經遮掩的屋況非經賣方刻意隱瞞,若買方在成交事後才反悔想要終止契約,就可能形成單方面毀約,賣方有權沒收買方支付的定金。 

房屋漏水常見糾紛 簽約加註修繕責任自保




買屋陷阱 見招拆招
成屋交易多透過仲介與買賣雙方洽談,但民眾常因不了解契約對應的責任義務和看屋應注意的細節,容易與仲介或賣方產生交易糾紛。本期《好屋王》教你掌握從簽約到驗屋過程中趨吉避凶的秘訣,助你順利成為「有產階級」。
採訪╱潘姿羽 攝影╱王建棟


都會區多屋齡老舊的成屋,民眾選購時,得從外而內多方檢視屋況。

封面故事
買房是人生大事,民眾可能一邊看屋,一邊在腦海勾勒著裝潢藍圖,想像著一家人入住新屋後的溫馨場景。但專家提醒,買屋後很可能才是發現問題的開 始,例如,房屋的結構問題常隱而不顯,實際住過才會發現。建議民眾看屋時除檢視採光、格局等基本條件,也要留意是否有施工瑕疵、漏水疑慮等問題。採訪╱潘 姿羽 攝影╱王建棟



若建案陽台外推,留意出水口結構是否受影響恐有漏水疑慮。

根 據內政部eHouse不動產交易服務網所作「100-101年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統計年報表」,「房屋漏水問題」在高雄市佔22%,在台北市、台中市也都 有約11%的比例,是成屋買賣市場中最常見的消費糾紛。但漏水問題不見得一眼就能看出來,民眾除看屋時觀察細節,簽約時也可加註「一定期限內若有漏水情 況,賣方(或仲介)應負修繕責任」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


購買成屋時,應先觀察廚房、浴室的天花板有無滲水痕跡。

陽台外推 影響結構

崔 媽媽基金會社會發展部主任郭寶珍表示,民眾看屋時,可以注意天花板4個角落有無變色、水漬,浴室、廚房等管線經過的地方有無潮濕痕跡,這些都是判斷房屋有 無漏水疑慮的指標。另外,部分建商會二次施工將陽台外推,因此可能影響原本的出水口結構導致漏水。有時候遇到樓上住戶進行室內裝修更換地坪磁磚,也可能打 破防水層影響下方住戶。

向建商購買的新成屋有保固期,保固期內若房屋有漏水、結構或建材等問題,可向建商要求修繕,民間的成屋買賣則依契約訂定而 有不同的處理方式。信義房屋客法部執行協理劉韋德表示,信義房屋提供成交起算後6個月的「漏水保固保障制度」,若成交物件有漏水問題,公司會協助屋主處 理。他也建議民眾簽約時,向仲介或賣方要求負擔入住半年至1年內的修繕責任。



可透過水平儀或彈珠測試地坪是否傾斜。

隱瞞屋況 犯詐欺罪

除 了漏水問題,「施工瑕疵」、「隱瞞重要資訊」也是常見的交易糾紛。劉韋德指出,依《民法》第354條規定,賣方應保證標的物移轉時具有合理品質,沒有其他 會減少其價值的瑕疵,也就是「瑕疵擔保責任」。若賣方已知道房屋有瑕疵,卻為圖利隱瞞屋況出售,將構成《刑法》第339條詐欺罪,因此賣方有義務主動將瑕 疵狀況告知買方;據此買方可依《民法》第359、360條向賣方請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。

多數購屋糾紛是買方交屋後才發現瑕疵,為避免爭議,劉韋德提醒買方應詳閱「不動產說明書」,瞭解物件資訊,事前多作功課,才能保障日後的居住品質。


2011~2012年三大都會不動產交易糾紛










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property/20121201/34675728/%E6%88%BF%E5%B1%8B%E6%BC%8F%E6%B0%B4%E5%B8%B8%E8%A6%8B%E7%B3%BE%E7%B4%9B%E7%B0%BD%E7%B4%84%E5%8A%A0%E8%A8%BB%E4%BF%AE%E7%B9%95%E8%B2%AC%E4%BB%BB%E8%87%AA%E4%BF%9D

2012年11月27日 星期二

馮先勉:有錢人絕不會犯的五大購屋錯誤

住展 (2008-03-05)
文章提供/住展雜誌

在M型社會中,為什麼有些人會有錢?
通常是因為他們過去所做決定,對的次數較多;相對地,為什麼大多數人賺不到錢?因為他們常依照自己 的直覺做決策,所以常被套牢!

「率性而為」如果能賺到錢,則大多數人都會賺到錢, 但事實往往不是如此。 有錢人購屋以地段、大屋為優先考量投資標的。

本文將有錢人在投資購屋時,絕對不會犯的五種購屋錯誤觀念加以整理,希望能幫助大多數人打破以「直覺」投資的迷思,而能順利躋身於有錢人之列。
購屋錯誤一有錢人不會先買小屋,後買大屋
一般人依直覺思考購屋,總是會依自己的能力,先買小屋再買大屋,由小而大,循序漸進。但這種作法只會造成終其一生頂多有個棲身之所,但卻無法從投資購屋中賺到錢,而躋身富人之列,為什麼呢?
首先,是因為小屋雖然便宜,但增值性有限,每一次購屋要等到景氣來臨,才會有大賺頭,但通常一次要等七至十年。
大家想想,買一戶小屋,要等七至十年,才有機會大漲一次,當機會到時,除非是將小屋賣了,不再投資購屋,否則賣了小屋,再換大一些的房屋,不但無法獲利落袋,反而還要再投入更多的資本。
然後,又要花個七至十年等其增值,即使一生順利,也頂多換個三、四次,換到一幢最大坪數的房屋後,很可能還等不到該屋的增值,就已「蒙主寵召」,讓政府坐抽遺產稅了。在其一生之中,皆處於投資的「等待獲利期」中,而真正獲利者,不是其子女,就是政府,「一生打工,如竹籃打水一場空」。既期待又怕受傷害成為其一生投資的寫照。
自住屋難獲利
其次,由小而大的購買行為,通常會捨不得與自住行為區分,也就是說,投資人所買的房屋可能大多用來自住,自住的房屋是無法投資獲利的!
因為即使房屋愈換愈大,但當想將最大坪數房屋出售時,常會捨不得,因為想到如果房屋被賣了,自己就沒有房屋可以居住,子女就會無家可歸,於是在情感上就會捨不得出售。
結果一生只會擁有一幢自用的房屋,自然也不易從房地產投資中獲利,而成為與投資獲利無緣的「屋奴」。
任何一個希望從事房地產投資的人都必須了解,「自住」和「投資」是兩件事,如果想要「自住」,依照自己經濟能力由小而大,一生做個「快樂屋奴」,是沒有問題的。
但如果想要投資獲利,則必需和自住的房屋分開,要由大而小,因為,如果先買一戶大坪數的房屋,等到一次景氣(也許七至十年)來時,即可將房屋出手獲利。此時,可有二種作法。一是手中握好現金,等房屋跌價後,再進場購買,則可安穩將獲利落袋(先售後買法);另一種則是同時再購買一戶小些坪數的房屋,可馬上實現獲利(以大換小法)。
率性而為可行
如果投資人真正瞭解這二種投資獲利方法,則房屋雖然即使愈買愈小,但每次的景氣(七至十年)都會為自己帶來獲利的機會,在有生之年,至少可以賺取三至四次,甚至更多次的獲利機會。
這種做法唯一要克服的是自己的直覺式思考方法,我要再提醒一次,如果依直覺「率性而為」的投資可以賺到錢,則有錢就不會是只有少數人的專利。
購屋錯誤二有錢人不會先買郊區,後買市區
依一般人依直覺思考購屋,總認為應該依照自己的經濟能力先買郊區,後買市區,最常聽到的聲音是「台北市的房屋已經太貴了,買不起,只好先買台北縣(甚至更偏遠的地方)!」就投資的角度而言,這是一種風險極大的錯誤,為什麼呢?
因為郊區通常是區位較差的地方,我們每一個人都知道房地產投資的三大鐵則是「區位!區位!區位!」意思是說,寧願不要投資,也千萬不要購買區位不好的房屋,「只要台北一張床,不要台東一間房」在在說明了區位對於投資的重要性,而郊區就代表了區位的不佳。
區位不佳就代表了未來增值空間有限,風險卻很大。由過去幾十年的經驗,我們可以看到許多郊區的房屋,在每一次的景氣時,大量築「夢」,讓許多無經驗的投資者與首購族,因為價格便宜,歡天喜地的購買,後來卻多遭套牢,遭到價格被腰斬,甚至再腰斬的命運。
每一個人都知道,當景氣來臨時,是郊區房屋的漲幅大?還是市區的漲幅大?當然是市區的!那為什麼還要去投資購買郊區的房屋呢?
同樣的例子,有許多新開發區的房屋,其價格雖然較市區便宜,但其情況卻亦相同,即使該區域有增值潛力,大多也已經反映在價格之上(超漲),要等到真正投資獲利,至少都是十年以後的事了。
更可怕的是,所築的「夢」如果發生變化,例如該開的捷運不開了,該蓋的學校不蓋了,該有的設施不建了,就會產生極大的跌價風險。
根據過去的經驗,一個新開發區的成熟時間,幾乎沒有少於十年的,例如信義計畫區的成熟花了超過二十年、淡水新市鎮的開發,經過十年仍是荒草一片。 依此經驗,大直及南港重劃區,沒有再十年是無法成熟的。因此,如果想要投資房地產獲利,千萬不要因自己經濟能力的考量,而先投資郊區,後投資市區。
購屋錯誤三有錢人不會先買中古屋,後買預售屋
一般人依直覺思考購屋,總認為購買中古屋(或成屋)因為看得到,而且價格通常也比預售屋低,所以安心購買。其實根據房地產投資的角度,中古屋是比較不具備有投資獲利機會的,為什麼呢?
首先,中古屋所購買的是「現貨」,是一種以大賺小的投資模式,也就是說必需先投入一大筆錢(即使部分是銀行融資),然後坐等增值。
依上述的經驗,每次景氣的時間大都要七至十年,所以在如此漫長的等待期中,每一天都必須支付機會成本(opportunity cost),即使有人會說,中間會有租金收入,扣掉利息,至少應該還會有些賺頭。
但如果投資人真正拿計算機打打,目前市場上的中古屋,不論是何種產品,其租金收入通常在三%至五%之間,而銀行利息就要付出約二%至三%(甚至更高),如果再加上租金所得稅,以及房屋稅、地價稅,以及各種維護費用,即使不算折舊都不一定會賺錢,這些成本都還不包含如果遇到不良的租客,欠租或賴租,以及客戶更換中所造成的空置期損失,如果真正細算,獲利其實是極低的(有些甚至還貼上機會成本的損失)。
預售屋潛力佳
買預售屋可以小搏大,據歷史經驗,在每一次的景氣來臨時,往往購買預售屋者的獲利,都遠遠大於出售者。

但投資預售屋就沒有這些問題,雖然,一般而言預售屋的價格較高,但在未來三至五年裡,投資人通常只要付出房屋總價的十五%到三十%,而在這段時間裡,所有的稅費,如房屋稅、地價稅,甚至土地增值稅都是由賣方(建設公司)支付。
相對的,如果房屋有增值,則一OO%的增值皆完全由投資人取得。甚至如果在房屋尚未蓋好時即已出售(轉售),則通常連所得稅都可以省下來。
根據歷史經驗,在每一次的景氣來臨時,往往購買預售屋者的獲利,都遠遠大於出售者(建設公司),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除此之外,如果房屋漲價的數額相同,預售屋的投資報酬率至少會是中古屋的三倍以上。
因此,如純就投資的角度而言,有錢人很少會購買中古屋的,因為中古屋基本上不是一種好的投資標的。
其次,回到景氣時間,如果每七到十年才能有一次景氣的機會,對於投資預售屋而言,因為其通常有三至五年的興建期(房屋才會蓋好)。
所以,相對於中古屋,其等待增值的壓力減輕了極多,許多投資人往往在房屋尚未興建好時,即已投資獲利,這是中古屋所無法比擬的。
我必須再提醒一次,預售屋的投資機會只有在台灣才有,世界上許多地方,雖然也有類似的名稱,但不是預付款(Down Payment)要很高,就是購買期較晚(如中國大陸有必須在結構體完成才能預售的規定),甚至嚴格限制了銀行貸款的方式與成數,這些都將預售屋的投資優勢做了較大的限制。
只有在台灣,沒有這些限制,也才有最佳的預售屋投資機會,投資人怎能不把握?
購屋錯誤四有錢人不會先買景觀,後買區位
一般人依直覺思考購屋,總認為有「景觀」的房屋會有較大的增值,因此每當許多廣告打出「景觀住宅」,總能吸引到許多人趨之若鶩。但事實上,景觀的價值是必須加以檢驗的。
一戶有景觀的房屋,當然比沒有景觀的房屋要好,這是不需要討論的,但是真正的問題是,那一種景觀能讓房屋增值?
就投資的角度,郊區的景觀是不值錢的,例如在北海岸地區,每戶房屋都能看得到海景,例如在新店安坑地區的山坡地住宅,幾乎每一戶都能看到青山綠水,但為什麼入住的人並不多,而其房屋價格的增值又十分有限?不是常聽人說「百萬豪宅,千萬景觀」嗎?
景觀要值錢是要在市中心的景觀,因為在市中心的景觀是「稀有品」!例如在台北市區大安森林公園邊的住宅,每坪已經衝破百萬元;例如中永和的四號公園旁的住宅,每坪也至少超過四十萬元,為什麼呢?
有錢人先選區域,後選擇景觀,在北市都會中,有些景觀是稀有的才值錢。
因為在市中心的景觀是稀有的,也才有增值的條件。相對地,如果在郊區,景觀就不是「稀有品」,幾乎每一戶房屋打開窗戶都有景觀,這時候,景觀就不值錢了。
最好的例子是前幾年有許多久居都市的「窒息族」,為了爭取景觀,紛紛到合歡山蓋別墅(也有到宜蘭蓋農舍的),認為該區的景觀已是台灣之最,不但可以生活的健康,其房屋價格亦必然會增值,但是,那些房屋在這一波大台北地區平均房價幾乎上漲了五十%的波段中,不但沒有增值,反而乏人問津,有些人甚至還悄悄的又搬回了都市,這是什麼道理呢?
還是「物以稀為貴」的道理,景觀不能產生價值,「稀有的」景觀才有價值。 即使在台灣首善之區的信義計畫區中,真正能有景觀的房屋不到二十%,而其中還有有些景觀是許多人所不喜歡看到的(如墳墓、隧道、或是高架橋)。
因此,即使在信義計畫區內,每坪房屋的價差,也有相差到一倍的,在如此小的區域中,已有這樣大的差異,在都市中各區域間的價差自然就更大了。
對於有錢人而言,一定是先選區位,後選景觀,因為就投資的角度而言,在A級區位的A級產品,必然是東方不敗,永遠會贏的產品,但在A級區位的C級產品卻是另一種會增值而可以獲利的產品。
最近在信義計畫區內的國民住宅,每坪也賣到五、六十萬元,就是最好的例子,不要迷信景觀,「稀有的」景觀才有增值的潛力,而大部分廣告上所標示的景觀,都不具備有「稀有性」!
購屋錯誤五有錢的人不會先買建材,後買品牌
所謂「外行看熱鬧,內行看門道」,一般人依直覺思考購屋,總認為房屋如果建材用得好,就一定愈增值,因此,只要看到售屋廣告上說「四面石材,進口設備」,就芳心大動,衝動購買,但後來卻多無法享受較大的增值,為什麼呢?
以往,在許多建築師的訓練中,總認為蓋房子要像蓋碉堡、蓋古堡,要實在、要堅固、要遮風、要避雨,因此大量採用石材,由外而內,幾乎是在興建一棟一棟的城堡(以往在他們教科書上的例子,也多是古堡)。
但隨著時代的進步,人們逐漸發現,住宅是要讓人住得舒服,而城堡並不能讓人住得舒服,(如果大家去看過城堡就知道,城堡只能讓極少數人舒服,居住其內的大多數是不舒服的!)。
如果要讓人們在房屋內舒適的居住,風調雨順,節能省源已成為目前世界的主流。
最好的例子是前些日子,大連市蓋了一批豪宅賣給美國最大電腦公司的高級主管住,全部都沒有採用石材,記者問開發商原因何在?該開發商回答,因為該電腦公司的安全部門會先檢查每一幢房屋,如果輻射量較高,就不會同意讓該公司主管居住。
天然石材由於來自地底,多少都會含有輻射量(另一種型式的輻射屋),很不容易通過檢驗。在台灣的許多建設公司還在迷信石頭城堡的同時,世界上包含中國大陸都已經積極的在改變。
在台北市有許多擁有好品牌的建設公司,其建築物已經愈來愈少用石材,具有環保特性的鋼材、玻璃,以及可以大量通風並節能省源的門窗已經悄悄地出現在我們的四週。
具有「未來性」的房屋才具有增值的潛力,在很多外行人還在看建材、設備的時候,重視環保節能的「新好宅」已經逐步出現。
因此,有錢人已將注意力由原先的建材、設備移轉到對品牌的重視,唯有具有好品牌建設公司的產品才能經得起時間的檢驗。
在許多「一案公司」的售屋廣告還在強調其所聘用的規劃及施工團隊是如何有名,及其建材設備是如何地系出名門的時候,不知道真正有品牌的公司是不需要這些包裝的。
例如雙B汽車會打方向盤或是輪胎是什麼人設計或是什麼人製造的廣告嗎?
同樣地,LV皮包會打所用的皮或鈕扣是什麼人設計與什麼地方製造的廣告嗎?
品牌的精神即在告訴消費者,只要你買了我的產品,我負責到底,是誰設計、誰製造並不重要,而是本公司有多久的歷史,過去提供過什麼樣的產品,什麼樣的服務;現在,對於世界潮流趨勢有什麼樣的瞭解與什麼樣的判斷;未來,要提供什麼樣的產品、服務與責任,如果消費者認同了,就購買,這就是品牌。
為什麼有錢人會願意多花些錢購買有好品牌的產品,因為好的品牌自然具備了未來性與增值性,請特別注意,愈能夠掌握未來產品趨勢的好品牌公司,才愈能讓房屋增值。
有錢人的抉擇有錢人為什麼會有錢?就因為常能掌握致勝觀念做決定!沒有錢人為什麼會沒錢?就是固執己見,常憑著自己的直覺與感覺做決定。
世界上,能掌握致勝觀念做決定的人少,憑直覺思考做決定的人多,自然會造成少數富者愈富、多數貧者愈貧的M型社會,如果我們真正希望投資房屋獲利,自然應該要向有錢人學習致勝觀念!
前陣子十分暢銷的「富爸爸與窮爸爸」系列書籍,所要傳達的觀念,就是富者為何會富的原因是有正確觀念,而正確的觀念卻往往與大多數人所習慣的直覺思考的結果相反,所謂「學而不思則罔」,要讓一個人瞭解,他依直覺思考的結果往往是不正確的,已經十分困難,如還能說服他改採正確行動更是難上加難,但這卻是走向有錢人道路的唯一方式,祝大家投資順利!
(本文作者為:股票上市公司基泰建設總經理馮先勉博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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